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沛县卫生局文件
    

沛卫发[2007] 7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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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

县各定点医疗机构:

  为避免合作医疗基金不合理支出,维护广大参合群众的切身利益,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,根据

《沛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》及其细则的相关规定,结合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实际,经

县卫生 局研究,现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管理监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明确工作目标,落实人员职责


  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医务人员、经办人员的职责,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有效遏止非参合人员借证住院、借证补偿现象的发生,防止参合人员因公伤、交通事故、打架斗殴等由第三者责任承担的住院

医疗费用获得合作医疗补偿,防止因自杀自残、吸毒、酒后闹事、犯罪行为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获得合作医疗

补偿。

  二、突出重点,强化监管


  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对参合病人的住院管理和监督工作。自2007年6月1日起,新型

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实行经治医生填写《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住院通知单》的办法,加强对参合病人

基本 信息的核对,规范因外伤、中毒等原因住院病人病历中伤病信息的采集范围,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住院

管理监督工作。定点医疗机构稽查人员要根据《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住院通知单》对参合病人逐一核对

,认真落实查房制度,住院备案制度等规章制度,坚持持证就诊、持证缴费、持证补偿的规定,履行告知义务

,提供人性化服务,突出对参合住院登记、通知、缴费、备案、补偿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和服务,加强各部门、

各环节的监督控制,形成参合病人住院全过程管理、全过程服务、全过程监督的良性机制,确保合作医疗补偿

真实准确。

  三、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


  县人民医院、县华佗医院、各卫生院要强化领导,健全组织,责任到人,抓好落实。县卫生局监察室、县

合管办、稽查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,如发现弄虚作假、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

,除责成定点医疗机构退回违规补偿资金外,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
 

附:《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住院通知单》

 

二○○七年五月二十八日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合作医疗  住院?? 管理  通知


抄送:市卫生局,县政府办。   

沛县卫生局办公室        2007年5月28日印发
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共印60份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县合管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.12.6 8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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