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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妇股主要职责

 
    
     基妇股(股长谭琴,电话:85975085)
 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、妇幼卫生、社区卫生服务、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;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和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;指导全县妇幼保健、儿童保健业务;依法对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