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文章检索:
标题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联系我们
领导机构
部门职能
科室职能
....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>>职能科室>>基妇股
基妇股主要职责
基妇股(股长谭琴,电话:85975085)
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、妇幼卫生、社区卫生服务、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;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和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;指导全县妇幼保健、儿童保健业务;依法对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。